【院内要闻】我院院长唐强获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
2017-04-24 00:00
来源:
我院院长唐强获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来临之际,4月22日,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在哈尔滨国际会议中心隆重举行,来自全省各行各业的997名职工当选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劳动模范。我院院长唐强获此殊荣,身披绶带上台领奖接受大会表彰,以鼓励其对教育教学事业的执着付出和卓越贡献。
据悉,本次当选的劳模覆盖农(林、牧、渔)业,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地质勘查、水利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金融、保险业,房地产业,社会服务业,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业,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业等20多个行业或系统,来自全省各行各业的997名职工当选黑龙江省第十二届劳动模范。
编辑:刘效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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