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03 01:06
来源:
科研发[2018] 17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省教育规划办《关于2018年上半年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18年上半年省规划办课题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凡符合研究时限,完成研究任务并达到各类别课题结题成果要求的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重点课题、规划课题及青年专项课题,均可申请结题。经学校初审合格后,推荐上报到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进行结题验收,其中重大重点课题需申请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
2011年、2012年立项的课题本次必须结题。不提交结题或结题未通过的,将予以撤销。
凡准备结题的课题,项目组均要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其课题研究成果或已为相关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政府等的决策提供了咨询服务,或已直接服务于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提高了教学质量,推动了学校特色发展,或已在一定的领域、范围内转化、推广、应用。
无应用证明的课题材料不予受理。
二、上报材料要求
(一)重大、重点课题
1.课题结题汇编材料一式五份,具体格式及装订要求见附件2。
2.汇编材料电子稿文档一份(该文档需按照汇编材料完全一一对应)。
(二)备案课题
1.提交《结题申请·审批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课题研究报告二份,采用证明一式一份(原件及复印件),专家鉴定意见一套(原件及复印件)。采用证明及专家鉴定意见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存档不予返回,请自行留好备份。
2.汇编材料电子稿文档一份(该文档需按照汇编材料完全一一对应,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版汇编材料)。
3.请将申报材料,于2018年5月14日下班前将审核通过的结题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及结题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加盖公章,电子版及纸质版)上交至科技科,电子版材料上传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附件1: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要求
附件2:重大、重点、专项课题汇编材料装订格式
附件3:课题成果鉴定和结题验收申请·审批表
附件4: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成果免于鉴定条件
附件5:研究报告参考格式
附件6:课题经费决算表模板
附件7:课题鉴定结题评审标准和专家用表(规划和青年专项用表)
附件8:结题项目汇总表
附件9:课题结题材料袋封皮
二O一八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