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5-15 10:10
来源:
科研发[2018] 19号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黑龙江省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奖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经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审定,现予公布《黑龙江省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如下:
一. 申报成果的时限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正式出版的以第一版印刷时间为准)之间的科研成果。在此时限内,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国内公开出版的社会科学成果和未公开出版但已被决策机构或实际部门采纳并取得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应用研究成果,均可申报。从未申报评奖的作者,其2010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的成果也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的具体要求
1. 纸质材料
(1)《申报表》1份(附件1),成果介绍页需为匿名;
(2)成果原件1份,匿名复印件1份(匿名件请把原件相关信息遮挡后复印,不要复印后再涂改,以下所有匿名件的要求相同);
(3)佐证材料匿名复印件1份。作者申报成果时须持佐证材料原件,经受理成果申报单位验证后取回。验收人要在《申报表》中“验收人”栏签字,一旦出现伪证、假证,由验收人负责。提供的佐证材料复印件必须完整(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正文等),以便评委认定。未经验收人签字的申报成果,不能参评。佐证材料复印件需要按照申报表中佐证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4)青年作者申报成果需提交本人及合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青年作者指出版成果时年龄在39周岁(含39周岁)以下)。
(5)申报人根据《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量化评分规则》(附件2),按照申报成果的类别(论文、研究报告、着作)填写相应的《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社会价值及反响量化评分表》(附件3)一份。
2. 电子材料
(1)《申报表》1份;
(2)成果主件1份,尽可能提交Word文档(每个容量不超过2M),论文可提供PDF文档。
(3)《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社会价值及反响量化评分表》1份
各请于5月30日前将纸质版材料统一报送到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附件:1、第十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2、社会科学优秀成果量化评分规则
3、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社会价值及反响量化评分表
4、出版社评价等级认定表
5、关于课题级别认定的说明
6、期刊评价等级认定表
7、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黑办发2012)
8、黑评委会(2012)1号黑龙江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实施细则
9、材料袋封面
科技科
二O一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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