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科通知】关于转发《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6-26 00:00
来源:
科研发[2018] 22号
关于转发《关于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和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推荐。
2.专家推荐
3名以上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联署推荐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由责任提名专家(原则为第一位推荐专家)通过本人电邮于2018年6月25日前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教育部将向推荐专家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推荐,请在前认真阅读《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附件1)。
二、基本条件
1.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高等学校,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2.拟通过教育部提名201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已获得省部级一等奖以上奖励,推荐项目数额不限。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经评审未获奖的项目,如无实质性进展,原则上不得推荐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书填写
1.请单位(专家)按照《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2.申报通用项目,推荐单位需要通过网络申报系统,按奖种为每个项目生成推荐号和校验码,申报人可与学校科技处联系获得推荐号和校验码。
申报人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为http://202.205.109.48/Cutech,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3.专用项目推荐书可从评审信息系统下载模板,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四、推荐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附件3、4);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2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0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凡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科技成果登记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教技发厅〔2001〕1号)的有关要求,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成果登记需要一定的时间,网络填报后推荐单位需要审核后才能打印纸质材料,请申报人合理掌握申报时间。
纸质材料请务必于2018年6月29日前送到科技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联系人:王琳晶、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
科技科
二O一八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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