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58-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结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12-08 00:00
来源:
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
项目结题的通知》的通知
科研发[2017]58号
各科室:
根据《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组织开展教学校基金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结题范围:
本年度要求2014年及2014年以前立项的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必须结题,否则按照自动撤销处理;2015年度立项的校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若完成研究工作,可申报结题。结题办法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执行。
二、申报材料:
1.任务书
2.开题报告
3.研究报告:不少于1万字。
内容包括:立题目的与意义;研究的主要内容;研究方法与具体措施;课题进程或阶段说明;研究成果、结论及其价值等。
4.成果:
着作、论文、教材、电子音像材料等。其中,若无公开发表的成果,应提供至少两篇在《中医药高教研究》发表的与项目研究内容有关的论文。
5.结题验收书(一式三份)
6.结题汇总表
上述材料1—4需提供原件各一份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式三份,装订顺序1—4(验收书不需要装订在内);同时需提供上述全部材料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请各科室于2017年12月25日前将结题材料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科技科。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琳晶 林春盛
联系电话:0451-87093437
附件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验收书
附件3:材料袋封皮
附件4:研究报告(空白模板)
附件5:结题汇总表
附件6:结题材料装订格式
科技科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
通知,项目,附件,教育,教学研究,中医药,黑龙江,大学,材料,研究